这还真不是厚古薄今,而是“老流氓”真的太过分了。
所以进入新世纪之后,斯特恩一致致力于开发海外市场。
纳什也是加拿大人,诺维斯基则是德国人,就算大姚新秀赛季进入全明星赛先发,斯特恩也没强加干扰,因为斯特恩知道,美国市场始终局限了,篮球再这么玩下去,就变成美国人自己玩的运动了。
林易在中国市场的潜力太可怕了,看看亚历山大那个抠门的家伙是怎么在金融危机后还一直不停赚钱的?
为什么大姚在时,亚历山大说什么都不肯卖火箭队,大姚一退亚历山大就不想玩了。
说白了,人也是生意人,做生意做到那种份上的,或许会像斯特林一样作死,但是在真正的商机摆在眼前时,他们是不会错过的。
亚历山大很清楚,火箭队只要年年炒作力争总冠军就行了,至于真的总冠军奖杯?那不重要,先赚钱再说。
所以在林易这波猛如虎的操作过后,斯特恩感觉真的天亮了!
纽约老板多兰差钱吗?
多兰很明显不差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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