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南来北往的商人在此进行货物交易,漕船在此卸货或者载货。另外城中还设常盈仓两处、常平仓两处、预备仓三处、庄仓五处,作为漕粮储备之用。
每到了漕运旺季,城外码头皆是脚夫贩夫,货物堆满码头,城内鳞次栉比的店肆酒楼,市不以夜息。
但这样繁华之下,却由极大的腐败酝酿而生。
当时由四石米完一石漕米之说,也就是朝廷至少要花费一千六百万石粮食,才能办出这每年四百万漕粮。
首先是办漕的州县官员贪污。
其次是种种漕规,每经一县盘剥一道,过淮时,有淮规,抵京,有通规,交仓,有仓规,过坝,有坝规,通闸,有闸规。
到了清朝光绪年间买洋船火轮,由河漕改为海漕,并雇商人经办,朝廷竟每年节约了一千万两办漕银。
可即便如此,仍抵不过漕运派的强大能量,清朝最后又从海运回到了漕运的路线上。
一直到了庚子赔款时,清朝实在无钱可用,才正式废除了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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