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算贪污吗?算,这是林延潮官俸之外的收入。
但这真的能算贪污吗?、明朝官员官俸之微薄,众人皆知,若林延潮真靠官俸,只能勉强一家吃喝,至于师爷,随从,以及官场打点根本无从说起。
故而官员们都默认耗羡银收入,在明朝为官,恐怕没有几个人是不收耗羡银。
甚至耗羡银这一潜规则,到了清朝,朝廷还将他合法化了。
这就是著名的火耗归公及养廉银制度。就是朝廷将耗羡银,视同为正税,定一标准,不许官员滥征。然后将这征来的耗羡银一部分作为官员养廉银发放,剩下一部分称为羡余,缴入藩库。
林延潮之所以犹豫,不是收不收这两锭银子,而是在想苏严背后的用意。
林延潮道:“这耗羡银不是由户房分发吗?怎么劳府台亲自送,此下官实不敢当。”
苏严见林延潮看破了他此举之后用意,笑了笑道:“林司马可知分管河工之事,藩司那已是有决定了。”
林延潮心道苏严果真在藩司那有人,藩司公文还未下移,他就提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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