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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逮捕一个小商贩,那不是很正常吗。

        但是当地诉讼院院长陈默发现这个诉讼进行的有些快,他都还不知道这事,那边就已经给判了,这一查才发现原来诉讼院里面有一个诉讼师是那法院院长的学生。

        根据三院制度,诉讼权是在诉讼院手中,就是说在没有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下令逮捕的。

        此案的过程就是刘三的邻居前去告状,而法院院长的学生立刻就提出诉讼,没有跟任何诉讼师商量,而那边法院院长直接就给判了。

        不到一日,此案就结束了。

        而目前只有卫辉府有律政所,就是专门跟诉讼院打擂台的,其它地方都还没有,这主要是因为卫辉府有这个需求,当地商业太繁荣。

        开封府都没有搞。

        开封府其实也没有必要搞这个,那边太多读书人,才华横溢的毛笔侠多不胜数,起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要论公平,卫辉府都比不上开封府,每个案子,开封府法院可都是审了再审,生怕被这些毛笔侠抓住把柄,这些毛笔侠本来就是求学的,成天也没事干,给他们逮着,那就没得活了。

        那么一旦法院与诉讼院勾结,那就会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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