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到傍晚,莫娜的同学便赶来了。他的名字非常长,反正高煦记不住,听音节里,取了一个“阿缅”来称呼。还好,总算不是叫穆罕穆德、叫这个名字的实在太多了。不过阿缅不一定是穆|斯林,因为矣及的宗教不止一种,高煦也不好问这种问题。
阿缅的皮肤特别白,长得胖胖的,而且也比集市上的大多当地人穿着干净,家境应该不错。而且他还戴着很粗的金项链,手指上戴着金戒指,手腕上是黄灿灿的金表。乍看、也不太看得出来真假,毕竟这边还是有一些抢劫的人和扒手,浑身珠宝不太安全。
高煦跟阿缅一比,就显得非常朴素了。他脚穿一双运动板鞋,灰色帆布裤,浅灰色半袖套衫,戴着个墨镜,浑身上下没有任何饰品。
不过阿缅是个很友善热情的人,起初给人的感觉还不错。他会说一点点汉语,当然与莫娜的专业语言没法比。
此时距晚饭时间还有一会儿,但阿缅很快就热情地招呼大家去一家餐厅,要大伙儿品尝当地美食。
莫娜用汉语说“我的这个同学特别懂得美食,他找的地方,肯定比我找的好。附近好吃的,他可能都吃过。”她笑着说。
阿缅拿起手机,打开了他的社交账户,给高煦妙锦看。空间里都是有关他生活的照片,最多的东西是各种各样的美食和点评。
大伙儿便跟着阿缅,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主要由阿缅挑选,点了一些有特色的菜品。烤羊肉,烤鸽子,一种名叫沙威玛的像春卷的东西,一种叫库莎莉的米、粉、酱、豆混合食物,还有什么阿马尔丁的甜品,以及好像是冰淇淋的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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