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煦在纸上继续写写画画,时不时抬头看妙锦一眼。晴朗的天气与敞开的门窗,让这里十分明净。她略施粉黛的脸上,埋着头时、掉下来的几根青丝也清晰可见,隐隐泛着阳光的光泽。
妙锦也发现了朱高煦、正在时不时地看她,俩人好几次都没吭声,只是眼神交流。
过了许久,妙锦终于指着朱高煦面前的纸,忍不住问道:“圣上写的是甚么?”
朱高煦说道:“这是阿拉伯数字,印|度人发明的。而这些是字母,英吉利国的文字。咱们的汉文,表义更加丰富简洁,而且经得起时间的演变;但是字母也有优点,英文无疑是最简单易学的文字。”
当然用甲乙丙丁也可以,朱高煦只是习惯用字母代数了。而且他也很接受:华夏发明的东西全被人学去了,咱们为甚么要排斥别人的东西?
“印度人发明的字,为何叫阿拉伯数字?”妙锦随口问道。
朱高煦其实很喜欢与她谈论这些东西。
但是他偶尔意识到自己的快乐来源,或许只不过是在向美女炫耀见识罢了,何况妙锦是许多人认同的“才女”,能够著书立说;与大猩猩见到异性、展|露强壮的身体,本质一样。或许人类本来就很原始。
他便兴致勃勃地谈论道:“阿拉伯那边的波斯或是大食人,武力更强盛。他们征服了印|度之后,发现印度人的数学很厉害,便把那些印度人抓了起来,教会了阿拉伯人。结果其它地方的人以为是阿拉伯人发明的,故此称谓。
火药不是由咱们的道士发明?也是被阿拉伯人先学去了,估计现在远方的一些人,还以为火药是阿拉伯人发明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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