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随即指向宋某某。档案显示,这位工程师当年离职,正是源于一场未公开的技术伦理争议。

        如今,她被指将未公开禁止的技术擅自用于仿生人研究,已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而实验室里所有已研制的仿生人,均已被依法执行销毁。

        更惊人的是,陈某供称,早在三年前,宋某某就已将这项限制性技术用在了一个仿生人身上。

        但宋某某当庭否认,称其为无稽之谈。警方根据陈某提供的仿生人编号全网搜查,最终并未找到对应的仿生人踪迹。

        宋某某反戈一击,控诉是陈某逼迫她参与违规研究,还爆出陈某因长期沉迷仿生人限制性技术,精神状态早已异常。

        可无论双方如何辩驳,违规使用限制性技术、触碰法律红线的事实已然成立。法律面前,没有任何借口可寻,它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底线。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陈某核心手下的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十年,罚金三千万元。实验室其余参与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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