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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三个大部落的议员沟通完了之后,戈尔拉着斑马去找酋长。酋长一直不肯住在堪培拉,而是选择住在堪培拉郊区的一个森林里。

        蚁族的由来是他们的祖先就像食蚁兽一样,喜欢舔食蚂蚁。一是为了充饥,再者这小小的蚂蚁有很多保健功能。

        它们不仅能够壮阳,而且能够治疗风湿,对中风似乎也有奇效。反正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功效。

        酋长之所以住在林子里,就是他认为自己是蚁族,不能离开赖以生存的树林。

        这一点戈尔非常无奈,为了巴结酋长,他特地给他在堪培拉盖了一所豪宅,结果人家一天都没有去住过。

        蚁族酋长叫蚁王,据说已经二百多岁了。在平均寿命只有四十岁左右的赞国,这个年龄是让人无法想象的。

        如果说狮子王是靠战力成为的酋长,那么蚁王就是靠年龄。因为他活的长。

        当然,他有没有二百岁,这个真的没办法考证,毕竟同龄人早就死干净了。

        反正一辈辈传下来的人都知道,他是整个赞国活的年龄最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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