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兄弟,刚刚炖好的农家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要不要来一碗尝尝”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好像看到了郑威均贪婪的眼神,一边在油腻腻的围裙擦手,一边笑着招揽客人。
郑威均艰难的咽了咽唾沫,他想摆手拒绝,因为他没有钱。但是肚子里像是有一万只馋虫在爬,弄得他浑身痒痒的,想抓抓不住,想挠够不着,浑身上下难受极了。
“大兄弟,要不要来再来碗面我做的一根面可是祖传的,风味独特啊。红烧肉就清汤面,包管大兄弟吃得满嘴流油啊”中年妇女用一个有缺口的小碗弄了一碗红烧肉放在郑威均的身边,又笑眯眯的建议道。
“要,要两碗”郑威均不得不佩服,这老板娘只是这么轻轻一劝,就让他的英雄好汉气质恢复从前了。
两碗普通的清汤面在红烧肉的衬托下,被郑威均吃得狼吞虎咽。把最后一块红烧肉填进嘴里的时候,郑威均的眼里泪花在闪,原来,这红烧肉真是世间一大美味啊。以前,他怎么就没有觉察到呢。
“大姐,我的钱包被人给偷啦,我已经三天没吃饭啦,那个那个我饿的快要死了,所以,求求您让我在这儿干一天活,的将钱塞进他手里,佯装生气道:“拿着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谁没个有难处的时候大姐说让你拿着,你再推辞大姐就生气了”
郑威均百感交集,这个缺心眼儿的女人简直像疼他的亲娘犹豫了一下,郑威均轻声道:“大姐,我家里已经没人啦,您要是愿意,就让我明天还跟着您出摊怎么样”
梅玲吃惊的朝郑威均看了两眼;两只胖胖的手掌重重的碰在一起道:“好咧,我正说一个人忙不过来呢,大兄弟你要是愿意跟大姐干下去,别的不好说,一个月给你一千块钱没问题。”
一千块钱,当当年也就是郑威均喝杯酒的钱,但是现在,却是他一个月劳累的工资。
郑威均当天晚上就住进了梅玲的家里,成了这个城中村小院落中的一份子。睡在那简陋的小房里,枕着那还泛着太阳气味的被子,他的心里充满了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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