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早晚都得看,饭前看还省点时间。若推到饭后,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因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实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可是,在诚运做事,又是诚运投递行,不学写字的话,那就没什么前途了。
虽然毛笔字难写,他们还不能不学。
如果现在有了不一样的方法,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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