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拐来的孩子打扮成乞丐的模样,扔到街上去乞讨,若是遇到想要逃跑的,就直接把腿或胳膊打断,关上几天再扔出去继续“工作”——身体残缺更容易引起一些路人的同情。

        宋默生的好看,往往能要到比其他孩子更多的钱,加上他一向“听话,”别人吩咐什么他就照做,因此躲过了被打废的一节。

        他就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生活了整整半年。

        半年里,宋默没有表现出一点想要逃跑的欲望。

        只要是不用出去的时候,他就会缩在自己小小的地盘上,用手指划拉那些在广告牌上看到的字。

        所有人都认为这孩子是傻的,但宋妍知道,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该怎么活下去。

        终于,机会来了。

        就在所有人都对这个傻子放松警惕的时候,他却将情况写在纸上,趁着扑上去要钱的空当悄悄塞进了附近大学一名老教授的手里。

        这也是观察许久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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